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