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