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0证券代码:400201 证券简称:海投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年度担保的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向上各级母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含等值外币);
2、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等值外币);
3、公司子公司向上各级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等值外币)。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授权互保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4-020决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互保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海航投资持股比例(%) |
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703室 | 林菡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 30,000 | 100 |
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7层1705室 | 才明浩 | 投资管理 | 5,000 | 100 |
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洞庭路1号自贸大厦7层3203室 | 执行实业合伙人: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工程管理服务 | 150,000 | 100 |
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2号楼16层1603室 | 杨春玲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 5,000 | 100 |
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海韵假期体育健身1、2、3层 | 石钧文 | 集中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 | 200 | 北京养正投资有公司持有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0%股份 |
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红桥区勤俭道172、190号-203 | 才明浩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住 | 235,000 | 100 |
宅室内装饰装修;广告制作;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6号银泰大厦B座604-13 | 才明浩 | 商用设施管理、租赁、咨询;房产租赁与委托租赁;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存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5,000 | 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
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马吉路2号1802A室 | 朱卫军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1,000 | 51 |
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 | 执行实业合伙人: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及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 140,000 | 82.11 |
海航和悦荟(海南)康养旅居有限责任公司 | |||||
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19层西区 | 罗彬 | 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 | 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控股子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元) | (元) | (元) | (元) | (元) | |
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036,347,787.86 | 733,500,939.00 | 302,846,848.86 | 0.00 | -10,472,803.73 |
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 | 953,006,894.26 | 881,476,158.91 | 71,530,735.35 | 0.00 | 18,013,217.77 |
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42,716.56 | 50,000 | 999,992,716.56 | 0.00 | -395.92 |
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 | 49,513,506.21 | 120,663,113.56 | -71,149,607.35 | 0.00 | -5,910,658.71 |
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 | 303,591,848.45 | 391,538,528.69 | -87,946,680.24 | 33,006,754.42 | -4,507,423.76 |
有限公司 | |||||
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13,541,018.26 | 62,480,576.32 | 2,351,060,441.94 | 3,189,088.57 | -1,650,741.94 |
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451,780,335.03 | 403,661,941.77 | 48,118,393.26 | 0.00 | -2,691.05 |
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90,680,668.48 | 12,539,760.00 | 2,578,140,908.48 | 0.00 | -72,765,816.87 |
海航和悦荟(海南)康养旅居有限责任公司 | 100,980.69 | 82,382.31 | 18,598.38 | 15,614.16 | -181,401.62 |
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 13,646,229.67 | 12,659,916.38 | 986,313.29 | 16,033.45 | -2,480.85 |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148,410.54]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3.2]%,该担保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已逾期;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0]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要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
公告编号:2024-020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