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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本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解释性公告第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第17号解释,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和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解释性公告第1号和第17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证监会及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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