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4)第Q00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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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行”)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26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4)第P0276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贵行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行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行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德师报(函)字(24)第Q00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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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说明仅作为贵行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2023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明亮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彦
2024年4月26日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 年初占用 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23年 年末占用 资金余额 | 占用 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小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小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占用 |
小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总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 年初往来 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 发生金额 | 2023年 年末往来 资金余额 | 往来 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经营性往来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往来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非经营性往来 |
总计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注:本银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经营范围包括贷款及资金业务。本银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和资金业务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范畴。有关本银行与持有本银行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交易,已在本银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未在本表中列示。
此表已于2024年4月26日获以下人士批准。
孙 伟 吴 开 朱宇峰 朱宇峰
法定代表人 | 行长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