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震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1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2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86,662,5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713,005,538.94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2.35万元(不含永久补流使用资金),2023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9.7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086.50万元(不含永久补流使用资金及回购股份使用资金),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1,815.6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与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71,300.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4,714.15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B2 | 1,795.91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3 | 10,000.00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6,901.70 |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B5 | 1,01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2.35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C2 | 19.74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3 | 6,391.86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4 | 3,726.14 |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C5 |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5,086.50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D2=B2+C2 | 1,815.65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16,391.86 | |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10,627.84 |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 D5=B5+C5 | 1,01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7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7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数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震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共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4日,因公司保荐机构发生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震有软件、西安震有和控股子齐鲁数通开设了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291504 | - | 已注销 |
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 | 44250100019000001268 | - | 已注销 |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 | 10886000000059601 | - | 已注销 |
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支行 | 744573779672 | - | 已注销 |
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 | 0039292703004194178 | - | 已注销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755904373910508 | - | 已注销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79100078801000001241 | - | 已注销 |
震有软件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303640 | - | 已注销 |
西安震有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129909024410602 | - | 已注销 |
齐鲁数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舜耕支行 | 531907745210702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1,055,366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10,000股的比例为0.5451%,使用资金总额1,009.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
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91.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超募资金已按照规定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增减情况 |
1 |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 | 13,922.09 | 13,922.09 | 13,922.09 | - |
2 | 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 | 19,748.89 | 19,748.89 | 14,060.69 | -5,688.20 |
3 | 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 | 10,825.76 | 10,825.76 | 16,513.96 | 5,688.20 |
4 |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13.09 | 10,013.09 | 10,013.09 | - |
合计 | 54,509.83 | 54,509.83 | 54,509.83 | - |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17.82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90.88万元)。独立董事、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
40.99%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4.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由于后续收到银行的存款利息,转出日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震有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震有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震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震有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78,666.25 | 71,300.55 | 54,509.83 | 71,300.55 | 62,488.36 | 87.64 | 6,764.21 | 9.49 |
(二)募投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3,922.09 | 13,922.09 | 9,196.24 | 66.06 | 已于2022年2月结项 | 是 (注2) | 是 | 不适用 | 1,288.39 (注6) | 否 | 不适用 |
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 | 是 (注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9,748.89 | 16,648.89 | 13,492.81 | 81.04 | 已于2023年1月结项 | 是 (注4) | 否 | (注3) | -1,066.71 (注6) | 否 | 不适用 |
应急指挥及决 | 是 | 首次 | 10,825.76 | 13,925.76 | 12,232.27 | 87.84 | 已于 | 是 | 是 | 不适用 | -2,274.40 | 否 | 不适 |
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 | (注1) | 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2月结项 | (注2) | (注6) | 用 | |||||||
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注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0,013.09 | 1,815.09 | 1,967.18 | 108.38 | 已于2022年6月终止 | 是 | 否 | (注5) | 不适用 (未承诺) | 是 (注5)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16,790.72 | 17,401.86 | 103.64 | -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未承诺) | 否 | 不适用 |
收购杭州晨晓公司40.99%股权 | 是 (注5)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8,198.00 | 8,198.00 | 100.00 | 已于2022年7月完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未承诺)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54,509.83 | 71,300.55 | 62,488.36 | 87.64 | -2,052.72 |
注1: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19,748.89万元调整至14,060.69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从10,825.76万元调整至16,513.96万元。同时,拟调整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和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时任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注2: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997.2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共4,389.92万元,其中1,801.7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8.2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中研发投入、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后,“5G核心网设备开
发项目”总投资金额和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4,060.69万元增加至16,648.89万元。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注3:公司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投入进度未达计划,原计划于2020年8月开工,2022年1月完工。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加剧,海外5G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放缓,同时国内5G(to B)行业建设方兴未艾。据此,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向,提前加大企业级小容量5G(to B)核心网业务开发,延期进行运营商级大容量5G核心网业务的开发,募投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受到影响。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重新评估,经审慎考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注4:公司于2023年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726.1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注5: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由于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40.99%股权,终止原募投项目。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注6:公司募投项目“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2,473.13万元,“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3,608.73万元,“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1,909.86万元。“下一代互联网宽带接入设备开发项目”,“应急指挥及决策分析系统开发项目”及“5G核心网设备开发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主要系上述项目分别于2022年2月、2023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投入使用时间较短,同时由于相关业务仍处于开拓期,产生的收入相对较少且持续投入研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