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558,781.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2,727,873.28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7,439,079.15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