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福建金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2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良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良机,男)1976年3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投资并购、银行与金融及民商事争议诉讼仲裁。在代表投资者和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及并购等业务方面有10多年的丰富经验,曾先后为深康佳A(000016)、深圳能源(000027)、快意电梯(002774)、香港中旅(00308)美信检测(835052)、远梦家居(835735)、凯德科技(831790)、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晨创投、中科招商、盛桥投资、金元证券、海通开元、招商银行、招商房地产、朗坤环保、水务技术、洁驰科技等多家知名公司的投资并购、不良资产处理等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曾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中

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及中银党总支副书记。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列席),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议案的投票情况出席(列席)股东大会
李良机330均投同意票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0次提名委员会、0次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其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应参加会议 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李良机提名委员会00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110
战略决策 委员会0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所具备的工作经验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本人作为委员参加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就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的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师与管理层沟通情况等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通过召开现场沟通会等方式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相关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详细的会议资料,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和沟通;对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于需要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能够有效行使职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所具备的工作经验进行审核,其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任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对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所具备的工作经验进行审核,其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站在股东及中小股东的角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良机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