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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庄学敏、独立董事任涛、董事陈少阳,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庄学敏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2023年12月28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同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所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和指导,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建设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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