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30以通信形式及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且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014.74万元,同比下滑1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878.75万元,同比下滑12.6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878.75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66.1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1,340.61万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384,214,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7,632,236.9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3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在2024年度向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纸箱、端子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关联方湖北雄瑞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隔板及设备,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无锡盘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办公场地及采购电芯,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及龙丽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 2024年5月14日 | 2026年5月14日 |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 2023年9月8日 | 2024年9月8日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