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雄韬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01。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错报风险判断、识别的重点审计领域及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开展审计工作及提交审计意见的时间总体符合审计工作计划。

经审计,中勤万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勤万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勤万信所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正式审计工作开始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情况,召开会议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计划,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现场审计负责人沟通各阶段审计工作及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配置、初步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委托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和提交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召开会议听取了现场审计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实施及完成进度情况,沟通了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的情况、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建议。

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独立性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所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客观公允地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