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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认为,雄韬电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雄韬电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雄韬电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云杜支行开立账号为42050166735800000360的募集资金专户,但雄韬电源公司及湖北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未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雄韬电源公司未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该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经整改。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雄韬电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中勤万信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的一些潜在风险

因素。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充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对上述缺陷进行了自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影响。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经整改。湖北锂电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新设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3925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报告出具日湖北锂电已将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山云杜支行账号为42050166735800000360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已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鹏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3925的募集资金专户。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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