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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14,275,292.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1,980,694.9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6,3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575,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将导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公司应当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对本安排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可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十)公司上市后,应当在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计划分红回报计划

上市后三年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股东回报。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上市后三年(包括上市当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计划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或项目扩建、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股权、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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