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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2024年4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监事5人,实参会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祖永先生主持。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金额1.19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为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为0.05亿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29)。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67.51亿元,负债总额570.16亿元,所有者权益197.36亿元,资产负债率74.29%;2023年实现营

业收入144.43亿元,营业成本107.23亿元,毛利率25.76%;税金及附加1.23亿元;管理费用2.13亿元;研发费用0.79亿元;财务费用14.82亿元;信用减值损失1.1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05亿元;其他收益0.96亿元;投资收益0.66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40亿元;利润总额18.98亿元,实现净利润15.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8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3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23元。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8亿元,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41亿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8.36亿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62亿元,中期分配利润金额

3.07亿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6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5.93亿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56亿元。

鉴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2,790,20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已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6,922,899.14元,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33.79%,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的分红规划,根据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023年度不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结合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2024-030)。

(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031)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32)。

(八)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为:发电量295.72亿千瓦时,营业收入146.16亿元,利润总额22.13亿元。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297.70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4-033)。

(十二)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同意公司2024年度通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净增加额不超过13亿元,通过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55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83.66亿元,其中大中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72.27亿元;小型基本建设计划投资2亿元;参股计划投资0.14亿元;技术改造计划投资3.46亿元(火电项目1.97亿元、新能源项目1.49亿元);科技开发计划投资5.08亿元;数字化计划投资0.71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034)。

(十五)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七)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35)。

(十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18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不超过8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2024年交易金额为0.586亿元(不含税)。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证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4-036)。

(十九)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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