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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现场调研公司重要子公司及重大项目,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议案39项,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体系

工作报告、2023年度融资计划、投资计划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三)2023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事项。

(四)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

(五)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联交易事项。

(六)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

(七)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3年工作回顾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公司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进行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对公司经营决策机制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督关联交易方面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4.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超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6.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7.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主要工作为:

1. 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

2. 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3.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 对公司重要子公司及项目进行现场调研,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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