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小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董事王小刚、郑晓宇、蔡丹、刘慧龙、刘荣、陈保印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