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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4-015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网络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中主持,经大会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07.86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64,839.74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承诺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60,867.43万元,实收股本为48,949.1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814.6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814.6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后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计提上述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承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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