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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铮)本人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铮,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江苏漫修(上海)律师事务所顾问,上海菲鹏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康希奥(上海)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本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投票 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铮33000均为 赞成票1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第九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5月22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2023年8月30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2200

注:本人于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

工作的安排,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2023年度的履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根据规定向本人发送通知并提供会议资料,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独立董事职责的行使。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有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在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对报告中所列资产减值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九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材料进行审阅,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稳健运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铮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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