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道明光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及收款管理、采购及付款管理、资金活动、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等。

2、在上述范围内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运行体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2023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事会会议5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①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中三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任职资格和相

关专业能力,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③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 经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2)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四大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专业决策支持,运行情况良好。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加强关联部门间信息共享,促进企业快速科学决策。公司各事业部分工不同但都以“创新、协同、渠道、应用”作为总的经营方向和策略,共同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性功能薄膜新材料企业。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各部门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与所有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了各项保险,保障了

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确认适合的办公人数。报告期内,调整了员工绩效评定规则。按照员工岗位责任、岗位技能、工作绩效等综合因素设计员工的薪酬,充分发挥薪酬绩效的激励作用,拓展了员工职业上升渠道,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每月绩效考核成绩来体现员工的能力差异、绩效差异,为内部竞聘、培训、调薪、评先、晋升、年终奖励优选人才做依托,使公司薪酬管理更加公平合理,也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4)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2023年,公司全员军训活动继续进行,增强员工综合素质的同时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公司通过员工岗位职能培训、培养核心骨干、团队拓展训练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的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综合素质能力,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积极倡导员工做一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的道明人,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5)公司履行社会职责情况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贯彻推行可持续发展,恪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标准体系,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追求

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2020年11月,为了培养高层次科技研发人才,有效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面向企业需求,服务企业的技术转型升级和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设立了研究生“道明光学”奖学金。2023年11月,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龙游县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赠2万元,用于支持湖镇教育建设事业,资助学校建设、设备购置、湖镇镇中小学校奖教奖学、资助教育科研事业、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等支出。

(6)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7)采购与付款

公司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

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8)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通过定期对异地仓库执行盘点的措施防范出现重大错报风险。但由于受公司销售体系的影响,部分存放于异地办事处仓库存货的变动,有时未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9)全面预算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妥善处理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财务部门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突出预算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潜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10)财务报告

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提供保证。但对公司主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如下:

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股份公司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同时,明确关于部分账款存在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积极与法务部门对接,必要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销售折扣(佣金)政策是公司整个销售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日后将加强对销售折扣(佣金)、招投标保证金等实施情况的控制。

(11)工程项目

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12)内部监督

公司对控制的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下,对公司发展战略、组

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定期开展内控评价,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同时,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下设的审计部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持续完善工作,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及其内控的健全性、有效性做出客观评价,并提出完善建议。另外,公司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内控进行审查,公司在所有重大风险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目前,公司各子公司在公司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保证了公司能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包括:

①人员管理:公司重要子公司均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由公司派驻的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专职的财务人员,并通过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和股份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不定期现场检查,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直接控制。 ②财务管理: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是由公司总部委派,由公司总部垂直管理,对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和直接汇报工作,在人员方面保持了绝对的独立性;子公司所有重大的资金调拨均需股份公

司财务总监审核和发出指令,子公司本身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子公司财务工作正常有序。 ③业务管理和控制:公司严格审查子公司上报的各类经营事项,并由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出具专业意见,指导下属公司完成工作。

④合同管理和控制:公司设立法务部及时有效处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纠纷,合同评审等,有效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审计部人员不定期对子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进行审查,核实其执行情况。

(2)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完全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及监管要求,针对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建立起包括《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始终保持着认真谨慎的工作原则,依照各项内控制度积极努力的做好公司各类信息披露工作。

(3)重大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质标准、担保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及决议权限、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风险管理等相关执行细则。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与永康市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

司(“永康企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永康企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道明科创实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永康企投于2022年12月23日签订《反担保合同》,永康企投自愿根据《保证合同》、《入园企业四方合作协议》及本公司《股东会同意保证意见书》等有关条款约定的公司向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范围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至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贷款人取得道明安防小微园不动产权证并抵押给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止。2023年5月9日,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道明科创实业客户产权分割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额度内的购房客户已办结不动产权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公司与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责任终止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除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法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签署、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并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未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上述担保业务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完整的予以披露。

(4)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内部控制

目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授权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均详细规定了各自的投资权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严格按前述内控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力,对相关投资事项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

(5)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度对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以及关联交易认定、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等作了明确规定。

(6)海外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近几年,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管理主要采取线上沟通模式,导致公司无法有效进行实地沟通、管理,主要靠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对其业务、资金进行有效管控。受政策影响近几年海外业务未能有效得到拓展,海外应收账款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存在因货款无法收回的坏账风险以及新兴国家货币升值带来的汇兑风险。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加强赊销和欠账的监控及催收,加强控制海外子公司所对应客户的应收账款,鼓励采用款到发货模式,并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给予不同的账期;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在进行原材料、设备进口采购和出口销售时,尽可能选择对公司相对有利的外汇结算方式和币种。公司也在持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务造成的不良影响。

4、风险评估过程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公司在风险评估时所关注公司内部因素的影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和团队精神等人员素质因素;经营方式、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等管理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的基础实力因素;生产安全、员工健康及环保合法等因素;同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与市场竞争、产业政策、利率与汇率调整等经济因素、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技术及工艺改进等科技因素、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因素。公司充分认清风险实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来防范和降低风险。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建立内部报告流程,对日常经营中出现的可能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人。

6、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

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 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7. 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不超过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如环境污染、税收违法等;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因此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仍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的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