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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劲)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万向钱潮的独立董事汇报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我作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诚信、勤勉、公正的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凡须经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相关的事先认可文件及独立意见,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就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劲,男,1968年1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金地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科教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顺发恒业独立董事等职。

二、2022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
董事会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加董事会东大会

次数

次数次数会议次数
72500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审核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等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当选为独立董事后的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职责,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相关事项;审核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安排,2023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报告期内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1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关于转让海口通达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独立董事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2、2023年3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部分下属子公司向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资金拆借框架性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森威精锻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3、2023年8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4、2023年8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事项。

5、2023年8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6、2023年10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其他会议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激励体系、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2023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与管理。

2、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制度执行情况,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并运用专业知识,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2023年度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2023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工作汇报。2023年度,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我对公司以后继续保持稳健经营,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非常有信心。2024年度,我将进一步深入参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各环节,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劲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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