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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0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5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为魏志勇、尉丽峰、翟进步、戎梅、焦健。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董事刘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刘东先生亦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刘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刘东先生亦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刘东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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