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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罗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14议案十: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5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

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公司会议室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 会议召集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富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宣讲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会议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针对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对2023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形成《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61.74万元。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等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在符合分红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分红方案,分红总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00元,上限不超过180,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八: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已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九: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分布式电源、逆变器及其配套产品、不间断电源、储能电源、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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