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1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 701人 | ||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282人 | ||
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 收入总额 | 108,764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97,289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4,159万元 | ||
上年度(2022年年 | 客户家数 | 159家 |
报)上市公司审计
情况
报)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主要行业 |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刘元锁 | 1999年 | 2000年 | 2017年 | 2019年年报 |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路春霞 | 2009年 | 2006年 | 2017年 | 2021年年报 |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3家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高峰 | 2001年 | 1998年 | 2009年 | 2022年年报 | 复核上市公司2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12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汇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同时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