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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4-00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延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一致同意报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关于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评估认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关于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2021-2023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考

核及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适用性,符合公司绩效与薪酬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价格合理,对全体股东公平、公正、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关于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但不超过市场利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关于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以下简称“离职人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该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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