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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锁汇业务,主要通过银行等进行。本公司远期锁汇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欧元(可折合相应人民币或美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开展远期锁汇业务规模不超过4,983万美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远期锁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结合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锁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本公司开展远期锁汇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欧元(可折合相应人民币或美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深圳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业务规模不超过4,983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通过银行等进行。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品种为外汇,业务类型为远期,主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金融衍生品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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