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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贴现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及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及担保额

度内和决议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协议文本及其它与之相关的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逸飞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轩
成立时间2018-01-10
注册地址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智能装备,机电一体化,自动化设备,软件开发及销售;销售:电池、电池材料、电子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8,787.71
负债总额15,456.22
资产净额3,331.49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132.30
净利润30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7.06

注:本表所列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轩
成立时间2021-06-07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未来科技城龙山创

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新园一期C1栋1101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381.98
负债总额2,426.33
资产净额955.65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75
净利润-3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34

注:本表所列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逸飞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昌林
成立时间2017-10-23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大港五峰山路161号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激光设备的生产、研发;本公司产品的批发与零售;软件开发及销售;电池、电池材料、电子产品的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220.68
负债总额4,417.91
资产净额8,731.56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027.93
净利润28.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37

注:本表所列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逸科兴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三胜
成立时间2023-12-12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珠二街2号正菱·高科园(芯空间)4层401-090室(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珠海晖为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50.52

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1.04
资产净额649.48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52

注:本表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被担保方逸科兴系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余股东需同比例提供担保,因银行不同意其余股东提供担保的,该等股东需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针对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持股三分之二及以上,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绝对经营控制权,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其余少数股东可以不按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逸飞激光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含本次);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艳朋 吕彦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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