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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19,447,852.63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0,608.708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41,446.2644.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84,878.32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8减少1.0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16,142,746.8419.2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51增加1.6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2,381,811,012.972,475,912,860.76-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51,962,690.451,665,485,142.70-0.8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1,557,942.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6,966,750.8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767.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433,298.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7,099,162.4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8主要原因是一季度项目毛利率较高,其次一季度新增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综合导致利润增长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41.67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6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吴轩境内自然人24,429,08025.6724,429,08024,429,0800
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8,793,5409.248,793,5408,793,5400
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怡珀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238,1805.505,238,1805,238,1800
广州朗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朗润涵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410,3403.583,410,3403,410,3400
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273,9003.443,273,9003,273,9000
上海宏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蚌埠宏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157,7403.323,157,7403,157,7400
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潺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727,1742.872,727,1742,727,1740
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645,0002.782,645,0002,645,0000
中珈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81,7392.292,181,7392,181,7390
合肥轩一新能源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181,7392.292,181,7392,181,739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80,005人民币普通股1,080,005
李明233,867人民币普通股233,867
孙三洪225,000人民币普通股225,000
曹峰霞219,757人民币普通股219,757
马立15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
宁波长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27,033人民币普通股127,033
刘强辉121,000人民币普通股121,000
禹伟强116,098人民币普通股116,09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9,665人民币普通股109,665
于庆玲107,000人民币普通股10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轩为武汉俊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本报告期末,公司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股东李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33,86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33,867股;股东孙三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25,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25,000股;股东禹伟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4,788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1,3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16,098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8.75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逸飞激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1.13%(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46元/股,最低价为23.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75,907.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44,195,632.77367,627,515.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84,648,911.86615,268,263.0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1,605,063.3133,229,496.90
应收账款288,655,147.34273,522,667.43
应收款项融资26,873,840.9921,090,700.00
预付款项51,284,030.1225,301,233.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619,159.793,317,416.7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07,955,441.58403,679,233.85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88,325,620.1584,430,815.3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1,620,950.6516,255,537.87
流动资产合计1,938,783,798.561,843,722,880.3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1,940,652.05111,637,815.40
在建工程60,994,299.3251,844,185.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53,748.45175,712.53
无形资产47,210,679.1947,403,722.21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84,441.7717,286,092.15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843,393.63403,842,452.32
非流动资产合计443,027,214.41632,189,980.37
资产总计2,381,811,012.972,475,912,860.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4,072,519.68279,072,519.6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10,515,067.41109,294,013.97
应付账款139,930,679.71163,271,400.2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97,418,210.05185,023,912.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804,652.3715,372,627.63
应交税费10,664,215.092,940,562.64
其他应付款3,851,141.296,972,875.6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9,087.1980,013.62
其他流动负债24,012,115.6435,509,858.49
流动负债合计717,357,688.43797,537,784.2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84,492.58112,069.0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602,892.9612,779,694.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687,385.5412,891,763.35
负债合计730,045,073.97810,429,547.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5,162,608.0095,162,60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66,458,224.071,365,842,475.93
减:库存股29,978,809.09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352,109.8713,352,109.8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06,968,557.60191,127,948.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51,962,690.451,665,485,142.70
少数股东权益-196,751.45-1,829.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51,765,939.001,665,483,313.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381,811,012.972,475,912,860.76

公司负责人:吴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合并利润表2024年1—3月编制单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119,447,852.63114,100,735.37
其中:营业收入119,447,852.63114,100,735.3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6,500,930.83106,344,459.02
其中:营业成本74,311,638.2679,513,300.7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79,631.72613,959.05
销售费用6,936,380.075,153,280.97
管理费用8,672,961.926,773,360.91
研发费用16,142,746.8413,539,565.05
财务费用-42,427.98750,992.27
其中:利息费用395,357.10934,749.99
利息收入453,176.82238,505.17
加:其他收益1,557,942.191,195,881.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92,630.33489,107.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74,120.541,423,559.7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62,513.67-3,004,790.8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67,510.78-1,645,839.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855.3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541,590.416,202,339.85
加:营业外收入8,111.58213,490.04
减:营业外支出344.018,415.7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549,357.986,407,414.19
减:所得税费用-1,096,328.81-2,268,531.9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645,686.798,675,946.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645,686.798,675,946.1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840,608.708,675,946.1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94,921.9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5,645,686.798,675,946.1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840,608.708,675,946.1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94,921.9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0.1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1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公司负责人:吴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3月编制单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4,188,010.6072,677,502.5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29,403.563,363,547.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417,414.1676,041,049.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1,729,397.0768,263,549.8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561,539.9336,053,209.79
支付的各项税费4,563,738.6711,306,620.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947,616.8113,372,27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802,292.48128,995,658.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84,878.32-52,954,608.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40,000,000.009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53,783.61824,588.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57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3,653,783.6195,828,163.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051,363.379,881,306.99
投资支付的现金395,000,000.0085,701,192.5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051,363.3795,582,49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02,420.24245,663.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000.00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7,222.22909,99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767,649.951,0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424,872.171,949,999.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24,872.1728,050,000.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74.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208,404.43-24,658,944.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0,616,198.0461,616,842.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407,793.6136,957,898.57

公司负责人:吴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树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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