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江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经持股46.51%的股东许江南先生提议,公司拟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