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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客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原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审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规定期限,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2023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审计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徐高彦、温德成、张锡强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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