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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关于推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研发世界级原创新药

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持源头创新的理念,专注于研发高质量、满足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的全球创新药品。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来自阿斯利康亚洲研发中心,具备多年的全球创新药研发经验,建立了行业领先的转化科学和新药分子设计与筛选的技术平台。

首款产品舒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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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针对EGFR Exon20ins突变的肺癌靶向药,于2023年8月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凭借其“高效低毒、同类最佳”的特性,舒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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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球唯一全线获突破性疗法认定治疗EGFR Exon20ins突变型NSCLC的药物,也是目前全球唯一上市的靶向EGFR Exon20ins突变型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小分子药物。针对二线及后线治疗EGFR Exon20ins突变型晚期NSCLC,经确认的客观缓解率(cORR)达到60.8%,突破现有治疗瓶颈(既往药物ORR均未达50%),且一线治疗的cORR达78.6%,中位无进展生存期(mPFS)为12.4个月,突显了舒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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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肺癌治疗领域显著优异的疗效和安全性。另一款领先产品戈利昔替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强效且高选择性JAK1抑制剂,其首个申报上市的适应症为复发/难治性(r/r)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于2023年9月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戈利昔替尼是淋巴瘤领域全球首个且唯一针对PTCL的高选择性JAK1抑制剂,也是首个且唯一获FDA“快速通道认定”的PTCL国创新药。

该等产品彰显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效率,2024年公司将积极推进舒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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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利昔替尼等原研药的研发及商业化,为患者带来福音,同时也为公司带来积极的销

售收入,助力公司实现正向现金流,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研发,致力于研发更多满足亟需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造福全球人类健康。

二、完善产业布局,实现研发和销售的“双轮”驱动

公司一直以来专注于产品研发,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由于研发投入较大,公司在发展初期仍处于亏损阶段。然而,公司高度注重提高研发效率。2023年8月,仅经过4年临床开发,舒沃哲

?成功在中国上市销售,这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以自身造血能力为基础的研发和销售“双轮”驱动的新阶段。尽管仍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23年底,舒沃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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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实现销售收入9,128.86 万元。

2024年作为产品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大舒沃哲的销售推广力度,以实现产品快速放量;并将着力加快舒沃替尼在美国、欧洲等主流市场的上市进程,争取尽早递交美国FDA上市申请;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血液肿瘤的首个项目戈利昔替尼尽快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上市。为持续增强创新能力,公司将确保研发持续投入,保持科研团队的稳定,加速推动早期研发项目如DZD8586的研发进程;并适时开展生产研发基地建设,为未来长期发展夯实基础。

三、强化公司治理,保障公司规范运营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健全的治理制度,并积极执行以确保有效性。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阿斯利康和先进制造基金各委派一名董事。公司CEO兼任董事长,同时续聘了四位资深独立董事,确保董事会的独立和专业性。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提名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且管理层董事不在上述专业委员会中担任职务,以保持专业委员会的独立性。

2023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对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的重要补充和指导,公司积极响应,围绕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内的总计11项治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并新增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制度更新与落实,积极组织并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新制度内容,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3年内,公司不仅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革新,还积极动员和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浦江大讲堂及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独立董事制度变革,确保相关制度扎实落地。 3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随着新《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公司将积极准备,依据新《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法规要求,适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力求构建一套更为规范、严谨的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体系,以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监管法规及市场动态的实时跟进与普及机制,确保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能够持续了解并掌握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实现董监高全员培训覆盖,增强其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从而有力推动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上市以来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2024年,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升级优化,充分运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和其他在线交流平台,构筑立体化、多元化、全方位的投资者沟通网络。除了信息披露外,还会借助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工具,及时发布重要公告和资讯,力争各类投资者群体都能迅速、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建立起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循环。

2024年,公司计划举办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亲自出席的三场业绩说明会以及多场线上线下的投资者交流会以及公司实地调研和反路演活动,旨在深度挖掘和满足投资者的真实需求,及时响应并解决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同时,公司将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上及时公布调研纪要,充分体现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将会持续改进公告的表述方式和呈现内容,采用易于理解的一图读懂、PPT演示、演讲结合图表和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清晰详实地介绍公司的财务表现、经营业绩和战略发展规划,使投资者能够更直观、更透彻地理解和把握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路径。2024年,公司将继续健全投资者意见征求和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洞察并回应投资者关切,确保投资者能够在遵循合规的前提下,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内容,加强投资者对公司情况的熟悉和信任。

此外,公司的部分高管已提出并执行股份增持计划,并对此进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未来,公司将加速实现盈利目标,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成长所带来的收益。随着产品陆续投放市场,公司也将不断扩大营收规模,努力实现盈利,为公司迈向新的发展阶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总之,公司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营,维护各方权益,不断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以期在与投资者的密切互动中,共同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五、构建管理层与股东共赢格局,强化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

(一)建立与公司经营业绩紧密结合的高管薪酬制度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管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建立高管考核机制,依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对高管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高管的薪酬收入与其管理水平、经营绩效紧密挂钩,确保高管人员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绑定。

(二)强化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均衡性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鼓励管理层聚焦股东利益并积极提升公司业绩,设定了一系列覆盖产品研发、注册、商业化、市值表现等多个与公司发展和战略需求密切相关的考核目标。同时,对每个激励对象制定了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决定其是否达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另外,对于因离职、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导致公司利益或声誉受损的激励对象,公司将视其为激励资格丧失,并作废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展望未来,为了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吸引更多并留住优质人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并实施长期激励机制。此举不仅会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也通过严格的约束机制,倡导员工长期持股并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增长,从而更加有效地协同员工、公司及公司股东各方利益,共创共享价值。

本次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方案,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生物医药行业波动情况、二级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积极履行本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持续评估实施本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优良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运作、积极合理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义务,承担作为上市公司的职责,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实现公司的价值。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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