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做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并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对相关会计政策予以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