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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净利润-1,678,506,860.36元,加上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922,242,004.70元,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600,748,865.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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