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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定期报告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概况

(一)监事会人员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监事周宇生(监事会主席)、严广裕、翟咏梅、陈晓灵(职工监事)、牛磊(职工监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李红琴、叶位杰、黄健、疏平于2023年6月28日届满离任。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并对决议及时进行了公告。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3.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3年6月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8.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0.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2.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4.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金陵药业南京彩塑包装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2023年度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未发现其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为生产经营所需要,均按照规范程序履行了审批手续,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手续完备,并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与有关关联方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时,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预留授予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七)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的整体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体系,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九)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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