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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05,585.2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4,975,243.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663,230.2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2023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3,076,555.6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84,975,243.01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份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截止2024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10,000,000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00,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5.5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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