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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宏兴: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全面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共计组织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共计17项,对所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督并发表书面意见外,还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及所审议案详见下表:

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明细表

日 期会议届次召开 方式会议主要议题
2023-4-27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日 期

日 期会议届次召开 方式会议主要议题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暨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公司2023年中层干部薪酬管理方案
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2023-8-29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10-27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现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重要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意见。公司此次根据业务量变动,适度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优势资源、巩固和开拓市场空间、增强公司持续运营能力,具有积极影响和重要意义,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此次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符合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均出具了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相

应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工作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我们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生产经营例会等重要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全流程的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形成了相互制衡、有效衔接、良性运转的内部控制机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务实、勤勉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有效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同时监事会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进行了披露。

(三)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有关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关联交易的违规事项。为确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性、合理性,公司在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上,对前三季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与年初关联交易预计进行比对,对偏差较大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交易量及金额重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了审议,确保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直是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为确保上市公司健康良性运转,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除集团公司对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而公司对其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五)内部控制的审核与建设。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其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全面监督,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也一直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和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披义务,未发生亦不存在信息披露等违规情形。

四、下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创建一流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公司监事会将重点持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公司业务重心继续加强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掌握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重点关注领域和事项,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拓宽专业知识提高监督效率,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能力。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不断强化对公

司财务情况的检查。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实施监督;继续强化对重要部门和新业务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公司依法运营、经营与财务状况、内控体系、高管履职的检查机制和方法,积极有效地依法独立履行监事职责。

(三)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强各类风险防范预警机制,提升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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