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外部审计报告质量、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等方面,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23家分所。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注册,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一)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张凡,2000年1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张凡女士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小东,1997年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及财政部全国领军人才。张小东先生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玲玲,2006年1月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孙玲玲女士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为华夏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金融机构年报/内控审计。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四)外部审计报告质量2023年10月中旬-2024年4月,安永华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12月31日的银行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3年度的银行及
合并利润表、银行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银行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相关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
安永华明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安永华明具有全面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机制,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准则,项目领导人及专业人员符合资格要求,具备胜任能力,同时遵守合伙人轮换制度,确保审计质量和独立性。安永华明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对审计项目和审计报告进行独立复核,对审计团队的工作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高标准完成审计工作,交付高质量审计报告和治理层汇报材料。
(五)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
安永华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遵守保密条款的相关信息,安排了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服务队伍,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同时满足各项独立性的要求,完成了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服务内容,履行了审计师的各项责任,较好地履行了合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