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和事先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4-02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