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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各项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重大议案,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七)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根据规定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内控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行为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问询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各种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数据,审查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现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报告期内,公司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执行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公开披露前知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名单,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对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对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意见

2023年7月25日监事会对《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事项。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对各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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