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吉林化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9号)核准,吉林化纤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556,9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1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247,924.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52,072.52元。截至2022年7月5日14时29分止,主承销商华金证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部分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879,999.98元(含税)后,余额为人民币1,188,119,997.02元汇入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2〕2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1,192,711,289.71元,其中:支付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款886,758,521.31元,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00.00元;支付承销费、信息披露费5,942,800.00元,支出银行手续费9,968.40元。另外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款利息收入4,614,526.19元,销户时账户
余额转至基本户23,233.50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并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元)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吉营支行 | 0201011080001833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 | 22050161633800001411 | 0.00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石支行 | 0710458011015200007898 | 0.00 |
合计 | 0.00 |
鉴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商议,2023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22]2218号《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鉴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 | 截至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1 | 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 | 145,891.52 | 90,000.00 | 88,675.85 | - |
2 | 偿还银行贷款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75,891.52 | 120,000.00 | 118,675.85 | 30,000.00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中准专字[2022]2218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已披露。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1%,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70%计算,
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407万元。
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3年8月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及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吉林化纤公司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吉林化纤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林化纤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18,175.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582.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675.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2万吨碳纤维复材项目 | 否 | 90,000.00 | 88,175.21 | 37,582.09 | 88,675.85 | 100.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 | 118,175.21 | 37,582.09 | 118,675.85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附表1
编制单位: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18,175.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582.0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675.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专字[2022]2218号《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鉴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31%,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3年8月8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袁庆亮 | 拜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