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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23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要求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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