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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有关规定,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任海峙担任,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史庆兰女士(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朱沪生先生(独立董事)及董事俞金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史庆兰女士担任,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23年3月2日1、审议《关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2023年内部控制管理计划的议案》。
2023年4月15日1、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和续展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9日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管理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4日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作为公司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从聘任以来, 上会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上级监管部门和公司聘用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及审计报告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会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未从公司获取审计费用及相关差旅费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修订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以求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上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审计计划,与上会商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积极与上会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根据审计计划安排,上会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2023年发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此外,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史庆兰、朱沪生、俞金坤

2024年4月26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史庆兰: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朱沪生: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俞金坤: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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