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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12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滚动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120,000万元。

3、投资品种: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决策程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核算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度的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委托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委托理财相关的内控制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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