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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9040035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 1-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9040035号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绿岛风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绿岛风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绿岛风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绿岛风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绿岛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绿岛风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附件: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锋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泽琼

中国 广州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5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贵公司截至2021年8月2日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17,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43,413,166.5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336,833.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期末余额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336,833.4712,839,931.09117,024,081.7154,068,168.524,865,498.30248,219,016.03
合计411,336,833.4712,839,931.09117,024,081.7154,068,168.524,865,498.30248,219,016.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171,092,250.23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2,839,931.0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65,498.30元(其中: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15,498.30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65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

金未到期金额229,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48,219,016.0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19,219,016.03元,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2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2月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2日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为便捷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银行账号:6613745717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账

号:8110901013201303488)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98040100100049723),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也一并转至该银行账户,并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2022年8月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银行账号:661374571742)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2022年10月27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银行账号:8110901013201303488)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由江苏绿岛风承建的“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由河南绿岛风承建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建设使用。江苏绿岛风、河南绿岛风对变更转出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将与公司、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江苏绿岛风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27日,公司、河南绿岛风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决定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都会支行设立三个新募集资金专户,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的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息余额及未来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资金、收益分别转至对应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消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取消了江苏绿岛风、河南绿岛风的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保持其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2024年1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39804010010004972310,886,097.46
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440501670801000008703,992,972.46
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440501670801000008404,339,946.11
合 计19,219,016.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4,354.6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4,009.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4.91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2.29亿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为加强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提高供应链响应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五)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2022年7月,公司鉴于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1.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36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投资项目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将募投项

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风险提示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但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存在继续延期、终止以及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1,133.6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771.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74.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0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16,094.412,094.41-1,972.8694.20%2022年6月30日1,824.522,720.2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5,033.955,033.95124.12872.9517.34%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8,785.0018,785.002,010.518,918.8247.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8,400.001,672.853,477.8741.40%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5,600.001,599.331,866.7333.33%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913.3639,913.365,406.8117,109.23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855.32855.3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365.00365.00365.00365.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220.321,220.32365.00365.00
合 计41,133.6841,133.685,771.8117,474.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扩建研发中心系对原有的换气扇、浴霸、新风系统、风幕机及风机、除湿机等进行智能化、高效化、低能效等功能应用及使用性能的提升,其本身不单独产生效益。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项目建设以来,在工程建筑方面,公司谨慎、合理、有序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细化管理,以控制整体施工成本;在研发设备采购方面,公司结合自身现有的研发设备水平和研发方向,综合考虑分析行业内的技术路线动态、市场最新的产品标准、用户需求的客观变化,为最终提高研发设备使用的效度,实现公司研发中心扩建后的长远、良好效果,争取更强的产品及硬件综合实力,在实验室设备的采购选择上保持审慎的态度,以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及后续的研发设备采购等工作进度有所缓后,投资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后续公司将有序推动研发设备采购的应用分析、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系在公司原有布局基础上,加强区域体验中心店和经销渠道网点的建设,完成销售渠道的立体化布局,以及通过广告投放、展会/推广会、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其本身不单独产生效益。 3、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由于2023年内雨雪、汛期等自然因素以及部分工程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对项目的工期造成了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4月26日,江苏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厂房、宿舍、围墙等主体设施建设,消防工程、室外设施建设等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河南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办公楼、厂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将进行消防、水电、绿化、厂区环路等建设工程。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2022年4月,公司基于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4,000万元投向位于江苏丹阳的“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5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上述三个项目的产品均为新风系列产品,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年产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 公司已于2022年7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72.86万元,结余121.55万元,项目已完成厂房车间的建设、机器设备的购置、生产线建设及人员配置等工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220.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未确定用途855.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5.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4,354.6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4,009.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4.91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2021年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已于2022年7月对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72.86万元,结余121.55万元,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共计121.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4,821.90万元,其中1,921.90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2,900.00万元用于赎买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8,400.001,672.853,477.8741.40%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5,600.001,599.331,866.7333.33%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000.003,272.185,344.6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基于全国范围内的产能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间的产能协同性及供应链响应速度,为提高公司河南长葛、江苏丹阳两地生产基地的投建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4,000万元投向位于江苏丹阳的“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位于河南长葛的“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来的年产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5万台套新风类产品。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已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由于2023年内雨雪、汛期等自然因素以及部分工程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工序安排对项目的工期造成了影响,延缓了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4年4月26日,江苏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厂房、宿舍、围墙等主体设施建设,消防工程、室外设施建设等工程处于待竣工验收状态;河南绿岛风已完成厂区的办公楼、厂房等主体设施建设,将进行消防、水电、绿化、厂区环路等建设工程。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

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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