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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骆维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骆维乐: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拥有机械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台山港益电器有限公司工艺员,2009年9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助理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新风项目部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维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骆维乐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骆维乐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从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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