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汀汀)
本人自2023年11月20日起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对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0 | 0 | 否 | 0 |
二、关注事项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关注并认真专业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告时间 | 关注事项 |
1 | 2023.11.22 |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主任,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各专业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以及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以及日常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及时阅读公司公告,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各项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对公司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协会组织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的课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的水平。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汀汀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