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说明
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说明
(2024)京会兴专字第00440006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26日签发了“(2024)京会兴审字第00440006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所执行的对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为更好地理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
附件: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