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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48证券简称:世龙实业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4〕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认定公司以前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具体如下:

“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上述《告知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告知书》涉及的重要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世龙供应链在实施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时,对上游供应商以预付货款方式支付采购款,对下游客户给与一定的账期后再收回货款,在款项未收回之前构成了对公司资金的占用,销售款与采购款之间的利润系占用世龙供应链资金的利息收入。

1、2019年度追溯调整说明

调减虚假贸易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营业成本161,122,86

4.90元,由于前述虚假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及资金收付已完成,对于虚增利润涉及的现金流入5,731,702.04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列支。

2019年末以预付上游供应商货款方式占用世龙供应链资金58,640,000.00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58,640,000.00元,调减“预付款项”58,640,000.00元。

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入175,992,640.00元,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出180,493,000.00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20年度追溯调整说明

调减虚假贸易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营业成本134,969,14

5.23元,由于前述虚假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涉及资金收付已完成,对于虚增利润涉及的现金流入11,784,130.95元作为“营业外收入”列支。

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入164,641,000.00元,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虚假贸易业务涉及的资金流出92,709,999.70元,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重分类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追溯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表示调减)追溯调整后金额
预付款项101,768,566.99-58,640,000.0043,128,566.99
其他流动资产2,606,994.7358,640,000.0061,246,994.73
利润表项目追溯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表示调减)追溯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1,849,512,179.25-166,854,566.941,682,657,612.31
营业成本1,690,953,115.99-161,122,864.901,529,830,251.09
营业外收入55,400.005,731,702.045,787,102.04
现金流量表项目追溯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表示调减)追溯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1,797,040.89-175,992,640.001,335,804,400.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688,077.19175,992,640.00182,680,717.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82,834,926.22-180,493,000.001,102,341,926.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970,727.50180,493,000.00261,463,727.50

(二)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追溯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表示调减)追溯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1,571,596,891.68-146,753,276.181,424,843,615.50
营业成本1,398,727,502.99-134,969,145.231,263,758,357.76
营业外收入73,214.3311,784,130.9511,857,345.28
现金流量表项目追溯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表示调减)追溯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6,262,220.90-164,641,000.001,031,621,220.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71,469.23164,641,000.00171,812,46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78,536,813.69-92,709,999.70885,826,813.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106,037.9692,709,999.70129,816,037.66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本次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三、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更正处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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