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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青松股份”)根据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上述第7项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2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骆棋辉、彭丽杉联系电话:0760-22511366电子邮箱:office@greenpine.cc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2”,投票简称为“青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投票说明:请在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限选一项,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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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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