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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青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梅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过认真研究,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

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4]001100874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经过认真研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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