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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以下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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